《朝鲜王朝世宗实录》与中国实录传统-快报

来源:古籍   2023-05-11 11: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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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朝鲜史学与 中国一脉相承,实录的编纂自高丽起便被效仿。朝鲜实录在体裁上继承了中国传统实录特点,却受到自身政治、学术传统影响,表现出独树一帜的方面。本文以《朝鲜王朝世宗实录》为例,对朝鲜实录纂修机构与史料搜集情况予以论述,说明了朝鲜王朝的史学生态;同时围绕朝鲜党争影响修史这一事实,以“文武之争”为线索,论述了对《世宗实录》编纂“四志”、《五礼仪注》等方面的影响。其中,文武双方基于自身及其党羽政治利益,向对方文臣施压,甚至频繁修改实录,极大拖延了编纂进度,影响了内容真实性。最后,作者对“四志”这一独特体裁予以剖析,体现出在不同文化环境下,史学传播所发生的“文化触变”。

摘要: 《朝鲜王朝世宗实录》是朝鲜王朝前期纂修的一部实录,凡163卷,其纂修经文宗和端宗两朝,历时两年。 《世宗实录》的编纂与朝鲜王朝初期文武两班大臣的政治斗争密切相关,“癸酉靖难”中,武臣总裁金宗瑞等被杀,最终由文臣郑麟趾总裁完成。 在体裁上,它承袭了中国古代实录“编年附传”的特点; 在体例上,却有着自身的独特性,《世宗实录》中所附“四志”乃最重要的变化和体现。 透过《世宗实录》的研究,可以深入认识《朝鲜王朝实录》对于中国古代实录编纂特点的继承与改变,进而深入了解中国传统史学对朝鲜史学的影响。


(资料图)

两千多年来,朝鲜半岛上的王朝积极效法中国,以汉字为官方文字,习读中国典籍,学习中国文化。 史学上也效仿中国,官方编撰纪传体正史,私家编史亦很盛行。 而高丽、朝鲜王朝效仿中国唐宋以来皇朝的做法,一代国王驾崩之后,新任国王当即组织史官编撰实录。 《朝鲜王朝实录》留存至今,部帙浩繁,共1893卷,载录了自朝鲜太祖(1392—1398)至哲宗(1849—1863)25代国王472年的历史。 其中《世宗庄宪大王实录》(以下简称《世宗实录》),乃载录朝鲜世宗(1418—1450年在位)国王32年的历史。 世宗是朝鲜王朝历史上一位颇有作为的国王,同时《世宗实录》的编纂与体例,皆有独特之处,值得关注。 本文试图以《朝鲜王朝世宗实录》等史料为基础,分析《世宗实录》的纂修机构、纂修过程以及编纂特点,对《世宗实录》纂修过程中所涉及的政治权力斗争问题以及中国古代实录的影响略加分析,以向方家请教。

《朝鲜世宗实录》的纂修机构与史料收集

朝鲜王朝世宗时期,经过太祖(1392—1398年在位)、定宗(1398—1400年在位)和太宗(1400—1418年在位)三代的发展,政权稳固,经济、文化事业取得了很大发展。世宗励精图治,坚持以儒教立国,完善礼乐制度,主持编纂了《高丽史》、《东国通鉴》、《五礼仪注》、《乐谱》等史籍和志书,在史书编纂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同时,创制谚文,颁布《训民正音》。对外入侵兼并女真领土,于北方设置“四郡六镇”,疆域得以扩张。世宗国王被朝鲜后世尊为“东方圣主”,称其“立法图治,垂裕后昆”,有“永建鸿基”之功。世宗于景泰元年(1450)去世,由世子李珦继位,为文宗(1450—1452年在位)。

文宗亦为博学多才之君,他“博览前史,讲究治乱之机,至于六艺、天文、历象、声律、音韵,无所不通”。文宗时期,武臣金宗瑞(1390—1453)被任命为右议政,与同为武臣出身的领议政皇甫仁(?—1453)等人共同执掌朝政大权。金宗瑞,字国卿,世宗时曾任咸吉、平安两道观察使,成为当时朝鲜侵略女真的主要将领。皇甫仁,字四兼,号芝峰,世宗朝任北道体察使,与金宗瑞一道开拓北部边疆,两人皆立下汗马功劳。文宗继位后,金宗瑞执政,金、皇二人皆被任命为《世宗实录》的总裁。同时亦任命文臣郑麟趾为总裁。郑麟趾(1396—1478),字伯睡,号学易斋。历任集贤殿学士、刑曹参判等文职。参与修撰了《高丽史》和《世宗实录》,并与申叔舟等集贤殿文士一起创制谚文。文宗体弱多病,在位仅两年便去世,后由其子李弘继位,是为端宗(1452—1455年在位)。文宗去世前托孤于皇甫仁、金宗瑞等人,以他们为顾命大臣,辅佐年幼的端宗处理朝政。在处理朝政之同时,为前朝国王编修实录,也是大事。《世宗实录》尚未完结,还得继续编撰完成。

朝鲜王朝初期承袭高丽时期的修史机构建制,主要史馆机构为艺文春秋馆,负责国史的修纂。立国之初,规定了其职责为“掌论议、教命、国史等事”;其建制则置监馆事一人,由侍中以上兼任;知馆事二人,由资宪大夫以上兼任;同知馆事二人,由嘉善大夫以上兼任;专任编修官二人、兼任编修官二人,四品以上;修撰官二人,正八品;书吏四人,八品去官。后又增置兼供奉二人、兼修撰二人、兼直馆四人。朝鲜太宗时期进行官制改革,“分艺文春秋为二馆,艺文为禄官,春秋为兼官”,春秋馆就成为实录修纂的负责机构。艺文馆设大提学一人、提学一人、直提学二人、直馆二人。在具体称谓上,供奉改为奉教,修撰改为待教,直馆改为检阅,官职在奉教以下的官员,皆兼任春秋馆记事官。艺文馆为“掌制撰辞命”之司,其中担任奉教、待教和检阅的八位官员,为专任史官,又称为“八翰林”。在修纂实录时,往往由兼任春秋馆监馆事的领议政(正一品官)或者左、右议政(正一品官)来担任实录总裁官,知馆事和同知馆事(正二品官)协助总裁官处理编纂事宜。实录的具体编纂任务由编修官(正三品到从四品)、记注官(正五品、从五品)、记事官(正六品到从九品)负责完成。其中春秋馆的堂下官是实录修纂中的主要执笔者。堂上官掌控实录编纂之大局,裁定编纂方面的重要事宜,如实录的体裁和体例的议定,对于实录草稿(简称“史草”)的最终审核以及对实录纂修进行政治监督等方面。

实录纂修,首先得收集资料,从太宗时期开始,朝鲜王朝就建立起了一套完备的史料收纳制度。这些史料文献既包括公文奏疏,史官入侍史草、春秋馆日记、《承政院日记》、《时政记》等,其他各司誊录等官方文献,亦包括野史、家藏史草、个人文集等地方与私藏文献,这些都是《朝鲜王朝实录》编纂的重要史料来源。

即如世宗在纂修《定宗实录》和《太宗实录》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史料收纳制度。首先,春秋馆史草、京内和外方各道文献均在收纳范围之内,并规定了收纳的时间期限。世宗五年(1432),春秋馆知馆事卞季良提出,“乞自建文二年庚辰十一月至永乐十六年戊戌十二月,充春秋馆以下各人史草,京中则限来永乐二十二年二月晦日,京畿、忠清、黄海、江原等道,三月晦日,庆尚、全罗、平安、咸吉道,四月晦日,一皆收纳”。就史料收纳的范围和地区而言,包括了春秋馆各级官员的史草、汉阳的京内文献、京畿等八道的外方文献,从中央到地方各道之史料全部在收集范围内,并根据各道距离京城的远近,分别规定了收纳的时间期限,以提高史料之收纳效率。对于史料未纳者“子孙禁锢,征白银二十两,以严邦典”。其次,为了保证实录的顺利纂修,朝鲜王朝制定了严厉而完备的法律措施以保证史草的安全。如有“史官恶其自己干系之事,或听亲戚旧故之请,思欲灭迹,全盗卷综者”,以盗窃制书罪论斩;有“截取磨擦墨抹者”,以毁坏制书罪论斩;“同僚官知而不告者”,依照律法罪减一等;“将史草事情漏泄外人者”,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论斩。一经论罪,即使日后得到赦免,仍剥夺其告身,不予以录用。可见,朝鲜王朝对于毁坏、偷盗、泄露史草者进行严加惩处,为实录的纂修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文宗纂修《世宗实录》时,继承了世宗时期的史料收纳制度。即位之初便开始为《世宗实录》的纂修做史料准备工作。文宗于即位年(1450)四月,下教旨命承政院收集世宗在位时之嘉言善政以及人物事迹,并“令儒士二人,考阅日记,抄录以启”,指令“今世宗三十余年嘉言善政,宜速编摩秘藏,若疑大臣,而但修公牍,束藏史草,则蛊朽鼠破,文字残缺,将至脱漏,且国家倘有可考之事,则必考史笔,不肖之徒,若见其祖父之过恶,则必窜去,将失事迹,宜速编修,藏之史库,庶合大义”。此一方面使史草得以完整保存,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史草记载的真实性,有利于《世宗实录》的顺利纂修。由此,与《世宗实录》相关的公文奏疏、府邸档案等初级文献和《承政院日记》、《时政记》、各司誊录等相关文献全部宣付于春秋馆,以备实录纂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从世宗时期开始修撰的《时政记》,对于《世宗实录》的纂修有着重要的意义。世宗十六年(1443)十一月戊寅,同知春秋馆事郑麟趾提议,世宗下教于春秋馆,命其仿效中国宋代之修史故事,编修《时政记》,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收纳与保存措施。在纂修《世宗实录》时,《时政记》是最为重要的史料。在实录纂修过程中,先将《时政记》中的重要史料抄录出来作为基本史料,另外追加和增补其他史料,以修成实录。

因此,从史料收集来源而言,《世宗实录》的纂修是以《时政记》为基本史料,辅以公文奏疏、府邸档案等档案文献和《承政院日记》、其他各司誊录等相关史料加以增补。从史料收集范围而言,既包括中央的官方史草亦包括八道的外方史草,形成了从地方到中央多层次的史料收纳体系,因而给《世宗实录》的纂修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朝鲜世宗实录》的纂修与朝中党争

事实上,朝鲜王朝党争严重,对于实录撰修的影响始终存在,《世宗实录》的纂修亦是其中一个比较典型的事例。其纂修经历了文宗与端宗(1452—1455年在位)两朝,从文宗二年(1452)二月文宗下教旨开馆纂修,到端宗二年(1454)三月实录进呈,历时两年。其间,文武纷争不断,“癸酉靖难”政变,对于《世宗实录》的纂修影响甚巨,总裁金宗瑞与皇甫仁被杀,最终乃由郑麟趾独自总纂完成,这实际上是朝中长期政治斗争的结果。

朝鲜王朝开国之初,在高丽时期两班官僚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文武两班官僚体制。当时王权羸弱,两班大臣作为上层统治阶级,把持朝政大权。两班大臣之间经常发生政治斗争,渗透到朝中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在《世宗实录》的纂修中亦得以鲜明体现。朝鲜王朝太宗时期,两班大臣的斗争问题便凸显出来。以史官入侍问题为例,太宗三年(1403),国王李芳远曾言:“向者,与二三宗亲,射于清和亭,谏院上疏以为:‘日与武臣射侯。’宗亲闻之,岂不有歉于心哉?然则文武之间,嫌隙生矣。予以此意,禁史官入侍,是所以抚儒生而防嫌隙,非惮史官也。”太宗禁止史官入侍,所考虑的竟是文武之间的“嫌隙”,由此可见,朝鲜王朝初期文武两班大臣之间的紧张对立之势。

从世宗时期开始,随着北方“四郡六镇”的开拓,以金宗瑞为首的武臣集团兴起,他们逐渐进入了王朝权力的中枢。在文官方面,世宗设立了集贤殿,将其“置司于宫中,择文臣有才行年少者充之,专事讲论经史,以备顾问”。由此形成了以郑麟趾等人为首的集贤殿文官集团。在文宗和端宗时期,金宗瑞与郑麟趾皆被任命为《世宗实录》的纂修总裁,他们两人,一武一文,从此以二人为首的两班大臣,围绕《世宗实录》的纂修,展开了激烈斗争。

第一,文武两班对最初人选安排的激烈争斗。

由于“撰先王实录,皆于践祚之初”,因此在史料准备完成后,文宗当即安排实录纂修人员,制定相关原则,文武之争,就相当激烈。文宗二年(1452)二月,文宗下教于承政院,命集贤殿考稽宋代实录纂修的人员安排原则。《文宗实录》载集贤殿启:“宋真宗诏工部侍郎钱若水修《太宗实录》,若水举官同修,起居舍人李宗谔与焉。上曰:‘自太平兴国八年以后,皆李昉(李宗谔之父)在中书,日事史策,本凭直笔,若子为父隐,何以传信于后代?除宗谔不可,余悉许。’”可见,宋真宗在纂修《宋太宗实录》时,对于纂修人员的安排,采取了亲属回避的原则。由于李昉在宋太宗时期长期任职于中书,为了避免子为父隐的情况发生,宋真宗在裁定《宋太宗实录》纂修人员时将李昉之子李宗谔排除在外。这成为文宗借鉴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在实录纂修人员的选择上,对于在前朝身居高位的重臣之亲属采取回避的原则,不能成为实录的纂修官。这尽管没有导致文武两班的争斗,但对两班人选同等对待,实际上并未实行,只是议论而已。

有文臣指出:“今监修国史者,皆世宗朝大臣,恐史官群臣或避忌,而没实也。”当时身居相位之人,皆为此前世宗朝中重臣,若任其监修,实录纂修便难免党同伐异,无法做到直笔公正,并引宋代范祖禹之言,曰:“古者史书善恶,君相不与焉。后世人君得以观史,而宰相监修,欲其直笔,不亦难乎?”因为新王即位之时,在前朝担任要职之臣监修实录,必然会在先王实录纂修中有所隐讳,如此便无法保证实录纂修的真实性。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先取公牍,撰宝鉴,姑藏史草,待数十年续撰”,如果“不获已而速撰,则使秩卑儒臣撰集”。其实也是担心权臣操纵,颠倒黑白,故而提出先纂史草,藏之十数年后,再纂实录,对当时的武臣总纂金宗瑞等人提出挑战。

金宗瑞等人当然不予认同,立即反驳。一方面,金宗瑞以“避嫌”和“年老”为由,先后两次推辞担任《世宗实录》的监修大臣,给文宗施压。另一方面,指出世宗作为朝鲜的英明君主,其32年间之“嘉言善政,宜速编摩秘藏”,是为正道。同时,“若使秩卑儒臣修史之议,则观历代诸史,皆大臣监修,且先王实录,不可使秩卑者修之也”。大臣监修,乃历代惯例,所谓“使秩卑儒臣修史”,乃不合历来规矩。从中可见,双方剑拔弩张,势同水火。最终为了平衡各方利益,任命皇甫仁、金宗瑞与郑麟趾三人同为总裁监修。文武两班,共同编修《世宗实录》。

第二,《世宗实录》纂修前期的文武之争。

文宗二年(1452)二月下教旨,宣布《世宗实录》纂修人员:由金宗瑞、皇甫仁、郑麟趾三人担任总裁监修,许诩、金铫、朴仲林、李季甸、郑昌孙、辛硕祖负责撰修。皇甫仁为领春秋馆事,金宗瑞与郑麟趾为监春秋馆事。名义上担任领馆事的皇甫仁权力最大,但在编纂任务方面,金宗瑞与郑麟趾的职责更显重要,他们二人裁定《世宗实录》体裁和体例以及内容的选择等重要问题。领议政皇甫仁更多地侧重政治监督,很少参与具体编纂事务,与明官修《明实录》的监修类似。许诩、金铫、李季甸为知春秋馆事,郑昌孙、辛硕祖为同知春秋馆馆事,辅助皇甫仁、金宗瑞、郑麟趾三位总裁纂修实录。另外,除了领馆事、监馆事、知馆事等堂上官外,春秋馆中的编修官、记事官与记注官负责实录具体内容的编纂。根据《世宗实录》纂修所附修官名单,编修官为4人,记注官为23人,记事官为25人,他们是《世宗实录》纂修中的主要执笔者。由于世宗在位共32年,时间相对较长,因此在完成了《世宗实录》的人员职责安排之后,文宗还在春秋馆内分设六房负责实录纂修。六房以世宗在位时间为单位进行划分,由各房负责实录具体内容的纂修,以保证编纂效率。

在《世宗实录》开始编纂3个月后,文宗二年(1452)五月,文宗病逝。端宗继位,延续了文宗时的实录纂修班底,继续以皇、金、郑三人为总裁监修,主持《世宗实录》的纂修。端宗即位之初,春秋馆在前期史料准备的基础上,根据世宗时期对外征战的特殊情况,又收集了北方二道的军事文书。端宗即位年(1452)十二月,端宗“令平安、咸吉道观察使、节制使,本营所藏各年所启文书,誊写上送”。对世宗时期讨伐女真的战争,特别以增加史料来源,扩大了实录纂修的史料范围,以表重视。端宗元年(1453)一月,在《世宗实录》开馆编纂后的第10个月,领春秋馆事皇甫仁等启:“《世宗实录》垂成,请续撰《文宗实录》。”至此,《世宗实录》的初步纂修工作基本完成。在《世宗实录》编纂的过程中,郑麟趾与金宗瑞等两班大臣主要围绕两个问题进行争斗。

首先,有关“四志”的编纂问题。争论主要集中于《五礼》、《乐谱》等“四志”的编次上,金宗瑞与郑麟趾的意见不同。文宗二年(1452)五月,金宗瑞向文宗汇报实录纂修情况,明确说出他与郑麟趾等人的分歧,曰:“今撰《世宗实录》,郑麟趾、许诩曰:‘世宗立经陈纪,制礼作乐之事甚多,如仪注(《五礼仪注》)当别为志,以便考阅,则实录不至烦冗矣。’金铫、朴仲林、李季甸、郑昌孙曰:‘凡制礼作乐之事,宜于实录逐日以录。’臣亦未知可否。”文宗答曰:“于实录详记为可。”对此,金宗瑞言:“臣意亦以为然,但郑麟趾掌文翰者,乃曰‘当别作志’,臣不敢违。”由此可知,对于《五礼仪注》等志书的编次问题,郑麟趾等人的态度比较明确,认为“当别作志”,即在《世宗实录》之后,仿照纪传体书中“志”的形式而单独成体。郑麟趾的理由是“以便考阅,则实录不至烦冗”,从另一方面考虑,郑麟趾作为集贤殿中的“掌文翰者”直接参与了“四志”中部分内容的编修,其中包括《乐谱》中的《雅乐谱》、《龙飞御天歌》以及《七政算内外篇》等部分,亦不排除他希望将这些志书增附于《世宗实录》之后,使之永传于世的想法。金宗瑞则是坚持按照以往的实录纂修传统,希望将世宗时期的“制礼作乐之事”以编年顺序载于实录叙事之中,并得到了文宗的认可。最终因为“靖难”,金宗瑞被杀,郑麟趾独掌编撰事务,方按照他的意思,编成了单独的志类,附于《世宗实录》之后。

其次,有关《五礼仪注》是否录入实录的问题。世宗二十六年(1444)十月,世宗命卞孝文、郑陟、闵瑗、河纬地等人将撰成之《五礼仪注》,发付集贤殿校订。但校订进行得极慢,时至端宗即位之初,仍未考订完毕。因此编纂《世宗实录》时,是否采择《五礼仪注》,分歧甚大。端宗即位年(1452)九月,诸记注官认为应将《五礼仪注》编入实录之中,而知馆事许诩予以反对,认为:“此非国论所定,乃孝文等数人所撰,世宗命臣诩及郑麟趾,同政府,更加考定,未暇披阅,束之检详司,是乃未成之书,不可编入。”郑麟趾对许翊之论提出异议,指出:“是虽孝文等所撰,实出睿裁,不可不录。其废阁不校,乃政府懒慢之过,岂世宗之意乎?若曰未成之书,则《周礼》亦非成书也,然后世有所考证,则今此《五礼》,不可不录也。”提出应当采择。金宗瑞则反对郑麟趾的看法,转而支持许诩,认为世宗时期所编撰之《五礼仪注》“不经政府之考,且事未施行”,因此不可编入《世宗实录》中。郑麟趾针锋相对,其言:“为国,礼乐最大,一代礼乐,不可不传。”金宗瑞认为,《五礼仪注》“待政府考定,编入《今上实录》可也”。郑麟趾驳之曰:“以世宗所定《五礼》,编入今上实录,则无乃失实乎?”从二人对话中可知,金、郑二人所争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五礼仪注》作为未加披阅考定之书,能否录入《世宗实录》之中。二是若将《五礼》加以著录,应该载入《世宗实录》还是《文宗实录》。金宗瑞坚持认定,《五礼仪注》是未成之书,未经披阅考订,不能编入《世宗实录》,即使要编入实录,亦应该经过议政府核定之后编入《文宗实录》中。郑麟趾与诸记注官提出三个理由对此予以否定,其一,《五礼仪注》虽是未成之书,但“实出睿裁,不可不录”。其二,对国家而言,礼乐制度甚为重要,因此《五礼仪注》不可不传。其三,《五礼仪注》为世宗时所定,将其编入《文宗实录》是为失实。在这次争论中,作为文宗顾命大臣的金宗瑞没有任何让步,始终没有同意将《五礼仪注》录入《世宗实录》,直到“癸酉靖难”之后,金宗瑞被杀,《五礼》方补入实录之中。

由上可知,金宗瑞与郑麟趾围绕《世宗实录》所引发的三次争论,前两次皆在文宗朝,最后一次则是在端宗即位之初。前两次争论双方都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妥协,而且分歧和对抗程度并不是很激烈。第三次针对《五礼仪注》的问题,金宗瑞对郑麟趾等人,丝毫不让步,始终不同意将《五礼仪注》录入《世宗实录》,彼此你来我往,颇有剑拔弩张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文宗的去世,两班大臣之间少了一个极为关键的矛盾调停人,纂修实录发生分歧时矛盾难以调和;另一方面,此时端宗年幼,金宗瑞作为顾命大臣大权独揽,身为议政府左议政,在地位和权力上都高于郑麟趾,因此在实录纂修问题上显得独断专行。在实录纂修问题上,亦反映了金宗瑞武臣集团与郑麟趾等文臣在政治权力对比上发生了明显变化。如果文宗时期双方的矛盾仅仅处于萌发阶段,那么在端宗时期,随着金宗瑞政治权力膨胀,文武两班大臣之间的权力无法达成一种平衡状态。对于《五礼仪注》无法被编入实录,时任集贤殿直提学的记注官申叔舟对金宗瑞等人大加批驳,曰:“政府(意指金宗瑞)之不欲者,嫌世宗不先与政府议也。人臣无将,此真所谓将也,为人臣,安可以此事君乎。”由此可见,双方的对抗已经处于白热化阶段。因此《世宗实录》的纂修可以说是朝鲜王朝政治斗争的一面镜子,不仅可以折射出彼时文武两班官僚的政治权力对比变化情况,亦能从中窥探出朝鲜王朝各种政治势力相互角逐的紧张形势。

第三,“癸酉靖难”对《世宗实录》纂修的影响。

端宗即位之后,领议政皇甫仁、左议政金宗瑞等人作为顾命大臣,“受遗教辅政”,总揽朝廷大权。而值此王室孤弱之际,作为端宗叔父的首阳大君李瑈亦意欲插手朝政,双方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是时,在与金宗瑞等武臣权力斗争中处于相对劣势的郑麟趾、申叔舟(1417—1475)等集贤殿文臣与首阳大君结成政治同盟,共同对抗金宗瑞、皇甫仁等大臣。端宗元年(1453)十月,首阳大君李瑈发动政变,借拜访金宗瑞之机,命武士将其锤杀。次日,以党附安平大君李瑢,意欲谋逆为名,将朝中以领议政皇甫仁为首的17名大臣诛杀,随之,首阳大君任领议政,软禁了端宗,掌控政权。端宗三年(1455)闰六月,端宗李弘被迫禅让,首阳大君继位,是为世祖,史称“癸酉靖难”。此次政变中,郑麟趾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与首阳大君的谋士权擥、韩明浍一起积极谋划,成为其重要智囊,后世称“癸酉之祸,始于权擥,成于郑麟趾”。因此,“癸酉靖难”亦成为郑麟趾与金宗瑞等两班大臣政治斗争的一个终结点,以郑麟趾为首的文臣取得了绝对的胜利。随后,郑麟趾等纂修官对初成的《世宗实录》进行了全面修改和增补。

“癸酉靖难”之后,因为以金宗瑞为首的大批武臣被杀,实录纂修人员也就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政变之前,诚如《文宗实录》文宗二年(1452)二月载:“始撰《世宗实录》,许诩、金铫、朴仲林、李季甸、郑昌孙、辛硕祖等,分年撰修;皇甫仁、金宗瑞、郑麟趾,总裁监修。”但现今留存的《世宗实录》附录中所录纂修官为:监督馆事郑麟趾,知馆事金铫、李季甸、郑昌孙,同知官事辛硕祖、崔恒。与《文宗实录》所载名单出入很大,皇甫仁、金宗瑞、许诩与朴仲林人皆缺,其中皇、金二人乃死于政变,许诩时任知春秋馆事,文宗去世后,“与皇甫仁、金宗瑞,受顾命辅幼主(端宗),为左参赞”。“癸酉靖难”时,首阳大君以党附皇甫仁、金宗瑞之名将许诩处死。朴仲林时任知春秋馆事,文宗二年任谢恩使而出使大明,中途离任。文宗特令崔恒为“集贤殿副提学,撰修《世宗实录》”,以继朴仲林之职。在《世宗实录》纂修成书之后所录最重要的史官名单中,只有郑麟趾与崔恒乃是文宗所任命的官员,其余皆“癸酉靖难”之后增补的。可见,史官得以大大调整,原来作为郑麟趾反对派的武臣,几乎全被诛杀。

“癸酉靖难”之后,郑麟趾官拜议政府右议政,赐推忠卫社协赞靖难功臣号,封河东府院君。世祖即位后(1455),再升领议政,赐同德佐翼功臣号。申叔舟等集贤殿文臣亦以“靖难功臣”之功而得以加官进爵。自此数年间,朝鲜王朝之“布列显要皆出于集贤”。与此同时,检视《世宗实录》撰成之后所附全部纂修官名单,总人员为58人,其中集贤殿出身的文士为18人,占总人数四分之一强,此比例并非很高。但是,以纂修总裁郑麟趾为首的九名堂上官,即《世宗实录》纂修的核心成员,皆出身于集贤殿。这说明“癸酉靖难”之后,以集贤殿为核心的文臣集团,完全掌控了《世宗实录》的纂修大权,端宗即位之初由金宗瑞等武臣主导实录纂修的局面,完全不存在了,而变成了郑麟趾一人独掌《世宗实录》的撰修。

尽管“癸酉靖难”之前,端宗元年(1453)一月《世宗实录》初稿已成,当年十月,“靖难”政变发生,次年(端宗二年,1454)三月方才进呈,距初稿完成一年有余,乃是政变发生5个月之后。为何《世宗实录》在纂成之后未立即进呈而延搁一年呢?首先,端宗一年一月,领春秋馆事皇甫仁等启:“《世宗实录》垂成,请续撰《文宗实录》。”因此,在《世宗实录》即将撰成之际,《文宗实录》开始纂修,由于文宗在位时间只有两年,内容少,纂修时间也较短,所以春秋馆延搁了《世宗实录》之撰进。其次,“癸酉靖难”之前,实际上是由金宗瑞掌控纂修事务,郑麟趾等文臣受压,许多主张得不到体现。政变之后,郑麟趾就按照自己的主张,重新纂写。同时对于与政敌金宗瑞等人相关的史实,也给予贬斥。事实上,《世宗实录》原本并不完美,《文宗实录》即指出,当时“史官多避忌,史草或有墨抹涂窜者,或只誊《承政院日记》,以塞责耳”,郑麟趾重新修改完善,也很有必要。《世宗实录》进呈前两个月,首阳大君特命承政院左承旨朴仲孙和右承旨卢叔仝赏赐春秋馆之实录纂修官,加强史官队伍,以期加紧对《世宗实录》进行增补,速撰进呈。其修改之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单独撰成“四志”,并将《五礼》纳入实录之中。诚如前文所述,对于是否单独撰“四志”,尽管郑麟趾力主,但金宗瑞反对。而至于《五礼》,“癸酉靖难”之前,金宗瑞以“未成之书”为由,始终不同意将《五礼》收入《世宗实录》之中,认为待考订完毕之后,或可入《文宗实录》,尽管郑麟趾等文臣力主收入,然终未得撰入。而考今存之《世宗实录》,“四志”单独成编,乃《世宗实录》最大的特点,同时《五礼》得以添附,这些皆可谓郑麟趾等纂修官所进行的重要增补。

第二,对部分传记加以修改补充。《世宗实录》学习中国实录的体例,重要人物卒年,往往附传介绍,并略有评论。以崔闰德传为其例。崔闰德(1375—1445),字伯脩,世宗时与金宗瑞一同镇守北方之“四郡六镇”,官至议政府左、右议政,领中枢院事,卒年七十岁。据《端宗实录》记载,皇甫仁与金宗瑞认为《世宗实录》中史官所撰之崔闰德传皆为溢美之词,便将其“一切削之,只书历官之次,使与庸流无别”。而今考《世宗实录》之崔闰德传记可以发现,崔传之篇幅与内容充实而丰富,并非“一切削之”而“只书历官之次”。由此亦能看出,在“癸酉靖难”之后的5个月时间中,纂修官对于初成之《世宗实录》进行了增补。

第三,对涉及金宗瑞、皇甫仁的相关事迹,多加贬斥,甚至指责他们修史不公。即举一例,“时,皇甫仁、金宗瑞坐春秋馆,监修《世宗实录》。辛亥年冬,安崇善史草书曰:皇帝求松鹘,时捕得七连。命议进献之数,崇善曰:‘宜皆进献,俾无后患。’左承旨金宗瑞曰:‘宜留二连,以资破寂。’宗瑞见之,勃然变色,指天为誓曰:‘此非吾所言也。崇善素疾我,故书之如此耳。’……(金宗瑞、皇甫仁)令改之。”这乃指责他们二人处事不公,修史为己回护。史官随之论曰:“两人自谓世宗旧臣,三十年间事,多亲见,凡大臣风节、时政得失,有利害于己者,皆率意增减,事多没实。宗瑞性尤忮害,人皆畏之,不敢驳议。”批评他们“有利害于己者,皆率意增减,事多没实”,并贬斥金宗瑞“性尤忮害,人皆畏之”,此类评论很明显是在政变之后所加,故意贬低政敌。

端宗二年(1454)三月,春秋馆进呈《世宗实录》,端宗当即给予赏赐。“赏赐监馆事郑麟趾,知馆事金铫、李季甸、郑昌孙,同知馆事崔恒,前同知馆事辛硕祖,表里各一件以及配备鞍具之马一匹;赏赐编修官申叔舟、朴彭年、鱼孝瞻、河纬地,前编修官金新民,表里各一件,马一匹;记注官、记事官则各加一资,仍许并用加资前仕日”,对于遭逢丁忧的前同知馆事辛硕祖和编修官金新民一并颁赏。

《世宗实录》进呈之后,朝鲜王朝对实录保存极其重视。自太祖时期就已形成了京内史库和外方史库的双重史籍保存系统。京内史库主要设置于春秋馆中,称“实录阁”,外方史库最初仅有忠清道的忠州史库一处,世宗时期又在全罗道和庆尚道增建了全州史库和星州史库。世宗二十一年(1439),司宪府提出,“史库只在忠州,而杂于闾阎,实为可虑”。因而请“将祖宗实录、前朝史籍与夫经书诸子经济条章,书为数本,分藏于各道名山,轮岁曝晒,以备不虞”。后于是年七月,经春秋馆议定之后“于庆尚道星州、全罗道全州,构史库以藏典籍”,并且“依照科举之式,每隔二年辰、戌、丑、未进行曝晒”。世宗时期,将太祖、定宗和太宗三朝实录之正本,分别誊录为三个副本之后,派遣奉安使将其安放于三个外方史库中。但《世宗实录》纂成之后,仅将纂修官所进呈的正本保存于春秋馆的实录阁内,没有誊录副本。直至世祖十二年(1466)十一月,大司宪梁诚之提出,“太祖、太宗、恭靖王实录,皆书四件,春秋馆及外三史库,各藏一件”。而世宗与文宗两朝实录,仅有进呈之正本藏于春秋馆实录阁,甚为不备,“幸今新铸小字,乞命典校署,印出三件,藏外三库”。由此,《世宗实录》的保存,亦形成了以实录阁正本与外三史库副本并存的格局。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世宗实录》的纂修与朝鲜王朝政治斗争之关联甚密。其纂修既涉及文武两班贵族之权力斗争,亦受到“癸酉靖难”之政治影响。《世宗实录》之纂修以文宗二年纂修官之人员选择为起点,至“癸酉靖难”后实录之进呈赏赐,整个纂修过程无不受政治斗争因素之影响。纂修过程中,两班大臣以实录纂修为斗争平台相互交锋,“癸酉靖难”后,彼此之权势对比发生了此消彼长的变化。因此,从《世宗实录》的纂修过程中可以清晰地反映出文宗、端宗时期两班大臣权力斗争的线索和轨迹。而“癸酉靖难”之后,实录纂修人员的变化以及实录内容的变动亦皆反映了朝鲜王朝之实录纂修与朝廷内得势君主、大臣及其集团的政治利益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

《朝鲜世宗实录》的体例特征与中国实录传统

朝鲜半岛史学属于东亚史学的一个支流,与中国传统史学为同源而分流发展的史学共同体。古代朝鲜史学在本民族和本国的社会条件下,既承袭了中国史学的许多传统,也演化出各自的特色。在实录的编纂特点上亦是如此,朝鲜王朝实录承继了中国古代实录在体裁上“编年附传”的形式,但在体例内容上亦演化出了其自身的特点。《世宗实录》又是朝鲜王朝历代实录中较为特殊的一部,在体裁上有着古代中国实录“编年附传”的特点,但体例上却有异于古代中国实录以及朝鲜王朝其他实录。

第一,“编年附传”之体裁特征。

《朝鲜王朝实录》在编纂体裁上与古代中国唐、宋等列朝实录相似,结合了编年体与纪传体两种体裁的特征。南宋陈振孙曾于《直斋书录解题》中指出,“编年附传,大略用实录体”。其后,晁公武亦认为,“后世述史者,其体有三:编年者,以事系年月,而总之于年,盖本于左丘明。纪传者,分记君臣行事之始终,盖本于司马迁。实录者,近起于唐,杂取两者之法而为之,以备史官采择而已”。薛三省论及实录之体裁亦云其“略取《史》、《汉》之法,并寻《纲目》之义”。因此实录是一种在编年体基础上融合了纪传体特点的史学体裁,符合“编年附传”的体裁特点。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世宗实录》以编年体为基本体裁特征。文宗二年(1452)三月,《世宗实录》纂修之初,金宗瑞认为“《太宗实录》,皆以《纲目》撰集,然古之作史者,多用编年之法”,于是向文宗提出,《世宗实录》亦应“编年纪事,以待后之修史”。文宗答曰:“予观司马光《资治》书法,不用《纲目》褒贬,然一事多至数纸,则必撮其纲领先书,然后乃纪其事之始终。今实录当用编年之例,若事多,则仿《资治通鉴》,撮要先书亦可。”文宗对金宗瑞的观点表示认可,除此之外,他认为在叙事手法上应仿效《资治通鉴》,若出现史事繁多的情况应择其要而书之。

其次,《世宗实录》有机地融合了纪传体史书中人物传记的编次手法。《世宗实录》亦以年、月、日为时间线索,将人物传记按照编年的顺序合理地增附到实录之中。以卞季良传记为例,兹将其附传格式加以胪列:

癸已,判右军府事卞季良卒。季良,字巨卿,号春亭,密阳府人,玉兰之子。自幼聪明,四岁诵古诗对句,六岁始缀句,十四中进士试,十五中生员试,十七登第,补典校注簿,累迁司宪侍史,历成均乐正、直艺文馆、司宰少监兼艺文应教、艺文直提学……至是卒,年六十二。讣闻,辍朝三日,命攸司致祭赐赙及棺,东宫亦赙米豆三十石。谥文肃,学勤好问文,执心决断肃。季良典文衡几二十年,事大交邻词命,多出其手。掌试取士,一以至公,尽革前朝冒滥之习。论事决疑,往往出人意表,然以主文大臣,贪生畏死,事神事佛,至于拜天,靡所不为,识者讥之。

由卞季良传记可知,《世宗实录》人物附传的格式为,在干支记日之后先叙传主官阶、字号以及生平,后附有论赞,其中间有褒贬。这与《明实录》之附传的内容形式大致相同,如王鏊所言:“其三品以上乃得立传,亦多记出身、官阶、迁擢而已,间有褒贬。”《世宗实录》中的传记,以编年顺序为轴,按时间线索,合理地被附增到了叙事之中。这一点不同于纪传体史书中的列传编次形式。纪传体史书在类传和合传的编纂中,往往“不求年月,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归末章”,从而出现“汉之贾谊将楚屈原同列,鲁之曹沫与燕荆轲并传”的情况。《世宗实录》继承了中国古代实录中编年体的编纂特点,合理地融合了纪传体史书的特点,使得两种体裁得到了有机的结合。

第二,“四志”独立之体例特点。

《世宗实录》的体裁与古代中国实录以及朝鲜其他列朝实录基本相同,都是在编年体的基础上融合了纪传体的特点。但在体例和内容上,《世宗实录》则有其自身的特点,不仅有异于古代中国的实录,而在朝鲜列朝实录中亦属于一种变体。明代列朝实录在内容上往往按照编年体史书的规范,将有明一代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内容都包括于其中。从体裁的角度而言,“《明实录》虽然属于编年体史书,但在以编年体为纲的同时还巧妙地融入了纪传体、纪事本末体和典章制度体等诸多体裁”。而与《明实录》等古代中国实录不同的是,《世宗实录》中有关典章制度的内容,没有以编年体为纲,按照时间线索被编次到实录中。而是如同纪传体史书中的“志”一样,被分门别类地增附到《世宗实录》的编年叙事之后而独成一体。《世宗实录》凡163卷,第128卷到第163卷为“志”,共有35卷,占《世宗实录》总卷数的五分之一弱,包括《五礼》八卷、《乐谱》十二卷、《地理志》八卷、《七政算》八卷,这四部分内容合称为“四志”。相比较而言,《明实录》是将典制体的内容以编年为线索有机地切入实录的叙事中,而《朝鲜世宗实录》是把典制体的内容单独编次,独立成“志”。因此“四志”的出现,乃完全异于古代中国传统实录的一个重要变化。

《世宗实录五礼》凡八卷,分为吉、嘉、宾、军、凶五部分。关于《世宗实录五礼》的编纂缘起,《五礼序文》载:“国初,草创多事,礼文不备,太宗命许稠,撰吉礼序例及仪式,其他则未及。每遇大事,辄取办于礼官一时所拟。”针对这种“国初草创而不备”的情况,世宗命郑陟、卞孝文“撰定嘉、宾、军、凶等礼,取本朝已行典故,兼取唐、宋旧礼及中朝之制”。因此,世宗时所撰之“四礼”与太宗时许稠所撰之吉礼便合并为《五礼》,被增附到《世宗实录》之后。《世宗实录五礼》亦是成宗时期编撰《国朝五礼仪》的蓝本,由此奠定了此后朝鲜王朝国家统治的基本礼仪规范。

《世宗实录乐谱》凡十二卷,包括《雅乐十二宫七声用二十八声图》、《雅乐十二宫七声用十六声图》、《乐谱目录》、《雅乐谱》、《仪礼经传通解》、《元朝林宇大成乐谱》、《定大业之舞》、《定大业之舞乐谱》、《保太平之舞乐谱》、《发祥之舞》、《凤来仪》、《凤凰吟》、《满殿春》、《乐章》、《龙飞御天歌》等十五部分。朝鲜太宗时期,明成祖特“赐与钟、磬数十枚”于朝鲜王朝,朝鲜将这些钟磐保存于奉常寺中。世宗即位后,“因其声,以奏编钟”,又“得美石于南阳,以造编磬,乐器俱新”,这为《世宗实录乐谱》的编撰提供了有利的器材条件。世宗十三年(1430),世宗御经筵,因“览《律吕新书》及诸乐书”而“深知制作之妙”,乃令集贤殿副提学郑麟趾、奉礼郑穰等人撰集《乐谱》,以厘正旧乐。世宗在《乐谱》的编撰中亲力亲为,《定大业之舞乐谱》、《保太平之舞乐谱》、《凤凰吟》等乐谱皆由其独自创制,表现了他精湛的谱乐造诣。其后,世祖九年(1463年)申叔舟、梁诚之所撰《世祖实录乐谱》,亦是在《世宗实录乐谱》的基础上增补而成。

《世宗实录地理志》凡八卷,根据朝鲜王朝太宗十三年(1413)所制定的地方八道进行划分,共分为京畿道、忠清道、庆尚道、全罗道、黄海道、江原道、平安道和咸吉道八部分内容,每部分为一卷。世宗六年(1424),世宗始命卞季良等人考察全国地志及州郡沿革,并收集各道资料,以备地理志之修撰。世宗七年(1425),又令春秋馆上报忠州史库中关于州府郡县山川形势的文籍。最终于世宗十四年(1432),由孟思诚、尹淮、申樯等人进呈新撰《八道地理志》。现存之《世宗实录地理志》便是在其基础上增补而成。而新撰《八道地理志》现已不存,仅有《庆尚道地理志》得以保存。因此作为朝鲜王朝现存第一部全国性的地理志,《世宗实录地理志》之史学价值甚巨。

《世宗实录七政算》凡八卷,分为内外篇,内篇与外篇皆分为上、中、下卷。世宗时期天文礼法得到显著发展,世宗王“文武之政毕举,礼乐之文俱兴,如钟律历象之法,皆东方前古所未知”,皆为世宗所主持修撰。世宗二十四年(1441)朝鲜王朝创制测雨器和水标,将其推广到各道,并以此测量全国的降雨量。另于景福宫设置大简仪台,制造了大简仪、浑天仪等观象之器。世宗二十五年(1442),对历法进行厘定,世宗王命郑钦之、郑招、郑麟趾等人推算《授时历》,因而“悉究得其妙”。其后又在明朝《太阴太阳通轨》与《回回历法》的基础之上,加以考订和校对,以成《七政算》内外篇。

第三,体例变异之原因。

朝鲜王朝在实录编纂上,一方面继承了中国古代实录“编年附传”的体裁特点,另一方面亦演化出了自身的特点。《世宗实录》中“四志”的出现,便是对中国古代实录编纂传统的一个重大突破。其在“编年附传”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了纪传体史书中“志”的特点,这种编纂特点不仅不同于中国古代所编纂的实录,在朝鲜王朝列朝实录中亦属罕见。《世宗实录》“四志”的出现,有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为了颂扬世宗的“圣武睿智”。由于世宗李裪是朝鲜王朝的一代圣王,被后世尊称为“海东尧舜”。他在位期间,励精图治,使得朝鲜王朝的经济、文化得到了全面的发展,疆域版图也达到了极盛。世宗“以东方圣人,适当百年之运,大兴文治,始造雅乐”,主持编撰了《五礼仪注》,新撰《八道地理志》、《七政算》内外篇以及《定大业乐谱》等文献,并亲自参与到编撰工作中,这些文献都为《世宗实录》“四志”的编纂提供了资料和素材,而《四志》的编纂,也彰显世宗作为“东方圣主”的不朽之功。

其次,源于朝鲜王朝当时的历史背景。文化方面,在礼乐制度上存在“国初不备”的情况,而朝鲜王朝一直以“小中华”自居,强调通过“礼乐”的规范实践而达成礼治主义。因此特别重视对于尊卑有序的礼仪制度的建构。科技方面,从高丽王朝末期至朝鲜王朝建国之初,便循用中朝所颁布之历法,未曾创立本国“推测之法”,多存不便。另外,历法的创制还与王朝的权威性以及农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朝鲜王朝对于天文历法的制定颇为重视。对外关系方面,世宗坚持国初以来对于女真的入侵兼并策略,在北方先后设置了“四郡六镇”,将北部疆域扩张至鸭绿江与图们江一带。从某种程度而言,地理志的纂修亦是出于其巩固边疆的军事目的。在此历史背景下,世宗组织编纂了《五礼》、《地理志》、《乐谱》、《七政算》等志书,此为《世宗实录》“四志”之雏形。

最后,“四志”的另立与两班大臣的权力斗争有一定关系。上文已述,《世宗实录》的总裁为皇甫仁、金宗瑞和郑麟趾三人,领春秋馆事皇甫仁在实录纂修中,主要是政治监督的角色,而直接负有纂修任务的是金宗瑞和郑麟趾二人。在开拓北方“四郡六镇”中立下赫赫战功的金宗瑞作为当时的掌权者与郑麟趾等部分集贤殿文臣有着一定的利益冲突,两班大臣有着一定的权力矛盾。此亦体现在《世宗实录》的纂修上。由前文可知,文宗二年(1452年),监春秋馆事金宗瑞支持文宗的观点,主张将世宗时期所作之新撰《地理志》、《五礼仪注》、《乐谱》等书志按照时间编年顺序,随文录入《世宗实录》中。但同为监馆事的郑麟趾等“掌文翰者”,坚持认为应当令作别“志”,以便查阅。因此,“四志”的另立,亦有两班大臣相互斗争、相互妥协的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世宗实录》之后的朝鲜王朝列代实录均未承袭此种“四志”另立的体例编次方法。其后,世祖“发于宸衷,创作此谱”,对《世宗实录乐谱》进行了更加完善的补充。因此,朝鲜《世祖实录》之后亦附有“志”的内容,称为《世祖实录乐谱》,凡一卷。但论及内容广度和卷帙篇幅,都不及《世宗实录》之“四志”,由此亦体现了世宗实录在体例编次方面的独特之处。另外,《世宗实录》在编次手法上的另一特点是缺少“史臣曰”形式的褒贬论赞。朝鲜王朝自《定宗实录》(又称《恭靖王实录》)开始便以“史臣曰”作为史官褒贬论赞的基本形式。而《世宗实录》、《文宗实录》中并没有出现“史臣曰”的论赞形式,这种编纂手法出现的原因,没有直接的证据,不好妄下定论,推测可能是由于“癸酉靖难”之后,处于政治敏感时期,史官为了避免史祸而采取的特殊编次形式,因此造成了《世宗实录》中缺少“史臣曰”的特殊情况。

结语

朝鲜王朝立国之后,文化心态上有着强烈的“慕华”思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对中国古代王朝多有效仿,实录的纂修传统方面亦是如此。朝鲜半岛史学为东亚史学之支流,受中国传统史学沾溉之同时亦演化出其自身特色。朝鲜王朝《世宗实录》便在借鉴中国古代实录编纂体裁的基础之上,又融合了纪传体史书中“志”书之编次特点,另立“四志”而独成一体。此种体例变异则与其本国之文化原因与政治背景有着密切联系。在东亚各国史学之比较研究中,探究此同源史学之异同对于深入认识中国史学自身特点、探索史学在不同社会条件下的运行机制大有裨益。而对于《世宗实录》编纂之深层研究,亦有利于探明中国传统史书体裁在东亚周边各国之发展和变化特点,并最终阐明中国传统史学之演进历程。

作者简介

孙卫国: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史学史、明清中朝关系史、海外中国学研究、韩国史。

郭江龙:南开大学历史学博士,青岛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硕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 《史学理论研究》2015年第3期,第60-73,158-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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